家用电器:简化申领手续 补贴款更及时到位
去年年底至今,家电下乡不断扩大实施范围以及产品品类,密度和力度超出预期,我们也对此进行了持续的跟踪和点评,并最早在2月23日《财*部、商务部就加大家电下乡*策实施力度答问点评》报告中提出观点认为:“*策及时变通,效果有望改善”,其中财*部有关领导就已经提出要简化财*补贴兑付手续,提高农民购买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昨日,财*部会同五部委发布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专门就下乡中审核过程繁琐、补贴款到位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了解决,大幅简化了家电下乡的补贴程序。 补贴改革分步推进,首先选择了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山东、青岛、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6个省市进行试点。试点时间为2009年5月1日至7月31日。 试点地区的变化如下:变化之一,之前销售点仅负责录入,目前销售点还需要代理审核;变化之二,由乡镇级财*所进行审核并拨付补贴,而不是由农民先到乡镇级财*申领,再有乡镇级财*向县级财*提交,并再有县级财*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拨付补贴;变化之三,补贴拨付的时间缩短至从销售点提交财*所之日起7日内。 非试点地区的变化:变化之一,也是改由乡镇级财*所进行审核拨付;变化之二,补贴拨付的时间缩短至从农民申领补贴之日起12日内;变化之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现场集中审核,在销售现场受理农民申领补贴。 此次改革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减少了农民为了申领补贴而往返乡镇财*所的奔波,如图所示。试点地区的农民可以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当场由销售点代为申请补贴,同时由于减少了县级审核程序,补贴到账的时间也大为缩短。 我们依然维持之前的观点,*策调整不断超出预期,实施效果是否能超预期,我们认为还需要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或增长预期的配合。社科院15日发布的《农村经济绿皮书》中预测09年农民纯收入增长6%,可能为15年来最低增速。我们期待更多改善农民民生问题的*策出台,以使家电下乡发挥出更大的积极作用。